来源:考试1002025-08-23 08:45:00阅读数:2944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本次核查对象为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8月25日至27日开展。
此次核查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考试报考条件(包含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等方面)、填报信息、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一、核查对象与时间安排
福建省住建厅明确,本次资格核查针对的是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所有应考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这些人员名单已在附件中详细列出,并同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发文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集中受理社会监督举报,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核查的具体时间安排在8月25日至8月27日,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相应核查程序。这一安排既给了考生充足的准备时间,又能有效推进资格审核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两种核查方式并行
本次考后资格核查根据考试类别不同,分别采取现场核查和网上核查两种方式。
参加“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考区核查受理点参加考后现场资格核查。各设区市的核查受理点详细信息可在通知附件2中查询。
而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则无需亲自到现场,由核查单位直接进行网上资格核查。这种差异化的核查方式既考虑了实际情况,又提高了审核效率,减轻了部分考生的负担。
三、核查材料准备要点
参加现场资格核查的考生必须携带与报考时上传的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这是为了验证考生报名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在相应考试项目中查询报考时上传的附件材料,提前做好核对工作,确保现场核查时材料齐全、一致。
核查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是判断考生是否符合二级建造师报考资格的关键依据。
四、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通知中特别强调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理规定。根据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这些规定体现了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提醒考生要诚实守信,不要心存侥幸,确保资格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成绩合格考生现在需要做的是:立即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核对自己报考时上传的附件材料,准备好相关原件。
参加“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密切关注各设区市核查受理点的具体安排,确保在8月25日至27日期间携带全部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而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则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网上核查进展,配合审核部门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五、202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备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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