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5-04-11 19:07:14阅读数:2544
根据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可知,2025年湖南中级会计资格审查方式为考前自我资格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
选取通知中关于2025年湖南中级会计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四、资格审查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报考前自我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资格复审。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学历、资历等),报考资格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复查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能报名,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
(二)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通过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复审通知。资格复审需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不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及时公示、发文确认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名单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时将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信息整理造册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4、2025年两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和2025年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进行资格复审。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2026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补办一次资格复审。届时仍不补办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省会计考办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资格复审及发证。
2025年湖南中级会计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7月2日12:00截止报名;
缴费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7月2日18:00截止缴费。
2025年湖南中级会计报名入口
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登录后,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报名。
2025年湖南中级会计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考人员需完成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报考人员需要完成工作年限相应数量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大学专科学历,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4个年度继续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3个年度继续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1个年度继续教育(由于我省自2025年起实行限制补学措施,为方便考生报考,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将在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9月5日限时开通2021、2022、2023三个年度的补学,以后年度将从严限制补学)。
2.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学历学位、工作单位、会计工作年限和管理部门等信息如实填报(如已采集完成请更新至最新状态),并经所在地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未及时完成个人信息采集的,将无法报考。
3.报考人员在湖南省内工作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在省外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报名前,按照属地原则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至湖南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并经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因将个人会计信息档案从外省转入湖南省需用较多时间(1-2周),请此类考生务必提早办理。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对相关信息、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因相关信息、资料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审核导致无法报考的,后果自行承担。通过报考信息匹配报名成功的不代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考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取得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
2.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