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6-06-12 18:42:25阅读数:2983
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26年河南二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相关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核查,届时会发布核查通知。详情如下:
考生报考资格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承诺事项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务必关注省、市住建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资格核查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的,资格证书或无效。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三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滚动年限内的基础科目成绩跨专业有效;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电子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三)考试报名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及联系电话0371-61612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