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6-03-16 15:55:51阅读数:4230
根据上海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海市202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2026年上海社会工作者报名条件,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考对象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2.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港澳台人员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外籍人员报考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补充说明
1.学历学位要求
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报考人员应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报名系统在线自动核验的,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验证/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工作年限计算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正式参加工作之日起(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者为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之日起)累计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3.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2026年上海社会工作者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5月20日10:00-5月22日16:00,报名成功的人员应按时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纸质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