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6-06-04 18:21:00阅读数:3606
江苏2026年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通道将于6月18日9:00至7月10日16:00开放,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 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 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 8 号)要求,自 2022 年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 一) 考全科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 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 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 二 )免二科
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 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 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
(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 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 五)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1998 年版、2012 年版、2020 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 2022 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 六)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 2026年12月31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
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l. 审查对象。截至2026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 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6年l2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l2月下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公布审查结果起 7 个工作 日 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 附件 3)。
5.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