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02-28 11:18:51阅读数:3088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的《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的通知》得知,系统已于1月8日恢复正常使用。
公告原文如下: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7日进行系统维护,
维护期间将暂停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2024年1月8日恢复系统正常使用。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1、受聘于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3、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5、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