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注会经济法教材已经出版,对比2024年教材,本文为大家分享了2025注会经济法教材变化解读,从内容来看,第四、六、七、十一章变化较大。

2025注会经济法教材变化解读

注会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特点及答题技巧分享

1、命题特点、方向

一般情况下,案例分析题来自以下章节:

(1)破产法律制度(10分)

(2)票据法律制度(10分)

(3)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结合(15分)

(4)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的结合(15分)

2、答题技巧

对于案例分析题的答题步骤,我们以2020年第4个案例分析题第2个小问题为例进行说明。

题目的要求是:甲公司董事长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不应该作为共同被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本小题3分)

第一步,作出明确判断(1分)

考生可以完整地写出:甲公司董事长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不应该作为共同被告”的主张不成立。如果简单写成“董事长的主张不成立”,照样得分。

第二步,说明理由(2分)

标准答案是: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分),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1分)。

首先,“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只是过渡性语言,为了节省时间,考生简单地敲上“根据规定”四个字即可。

其次,是否要求考生必须一字不差地引述法律条文?不要求。考生可以对法律条文进行适当变通,但关键词必须交代清楚。如果考生写成“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管与信息披露义务人针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照样可以得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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