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会税法大纲已经公布,对比2024年考试大纲,其中关税、水资源税、发票相关内容,均重新编写;增值税虽然已经立法,但2026年才施行,所以教材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现行增值税规定编写。

2025年注会税法大纲变化解析

1.考试涉及法规为2024年12月31日前发布、2025年12月31日前施行的相关法规。

2.主要变化:

关税、水资源税、发票相关内容,均重新编写;增值税虽然已经立法,但2026年才施行,所以教材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现行增值税规定编写。

实质性变动如下:

(1)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知识点内容及能力等级重新编写。

(2)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

制除: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3)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调整: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规定,调整为“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规定”

(4)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关税内容按照《关税法》重新编写。

(5)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删除: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6)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节法律责任下新增22项具体的知识点内容。

变动较小如下:

调整的知识点为2025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动的知识点名称。但是该知识点下具体内容变动较小。具体如下:

(1)第三章消费税法

新增:消费税的退还和补税。新增的内容为2025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动后的知识点名

称。具体内容无实质性变动,只是新增知识点层级而已

(2)资源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房产税法、契税法、土地增值税法、车辆购置税法

车船税法中,分别将各自“纳税义务人”调整为“纳税人”

无实质性变动:

1.修改的内容已在2024年注会税法教材中有所体现,不影响2025年注会税法教材内容。具体如下:

(1)第二章增值税法

删除: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管理知识点及能力等级。(修改的内容已在2024年注会税法教材中有所体现)

(2)第三章消费税法

新增:计税依据中,新增“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特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调整为“特殊商品及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中,增加“居民换购住房、个人养老金”表述。

(4)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修改为“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

2.修改的内容,不影响2025年注会税法教材内容,可能会影响2026年注会税法教材。具体如下: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缴纳调整为“应纳税额的计算”

印花税法中,纳税义务人调整为“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2025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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