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恢复监理师注册业务正常办理方式的通知,内容提到自5月19日起,恢复所有业务疫情前的正常办理方式,同时关闭业务预约渠道,以下是公示详情。


关于恢复业务正常办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从业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精神,自5月19日起,恢复所有业务疫情前的正常办理方式,同时关闭业务预约渠道。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执业师注册及安管考核现场业务办理说明表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方式


证书领取(贴条)携带材料要求说明表


监理工程师注册材料


监理工程师注册流程


1.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将申报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交聘用单位。


2.聘用单位在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同时将申请人纸质申请表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3.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在网上接收申请注册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通过网上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时将纸质申请表和照片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对申请注册的材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应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版进行接收,形成《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汇总表》后上报。


4.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注册申报材料后,对申请初始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待补正材料或补办手续后,按程序重新办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准予初始注册的人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注册执业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注册号)。对准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人员,核发变更、延续贴条,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注册号)。


5.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负责收回注销注册和破损补办未到注册有效期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销毁。


温馨提示: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也不要气馁,全力以赴备考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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