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涉及到的考点有很多,比较难集中。因此,小编对这些高频考点的知识点进行了整理。今天为大家提供的是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诉讼时效的中止——时效继续计算


  内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权利人客观上不能行使请求权;

  (2)发生在诉讼期的最后6个月。


  2.诉讼时效的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


  (1)起诉


  ①向法院;

  ②向仲裁机构。


  (2)债权人提出要求


  ①向债务人本人提出;

  ②债务保证人;

  ③债务人的代理人;

  ④财产代管人。


  (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①表示同意履行;

  ②明确承认了债务的存在;

  ③同意分期履行。


以上是考试100小编整理的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考试100还给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模拟试题、历年试题、考试考点等考试资料,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试100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热点

2020年一级建造师计算考点: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

2020年一级建造师计算考点: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

在线题库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VIP题库

题库助你提分

做题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章节练习

章节专项突破

做题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模拟试题

海量试题免费做

做题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历年真题

真题实战演练

做题

手机做题

手机听课

开始使用考试100通关考题

考试100APP考证通关大杀器,试题全面,错题重做,离线答题,随时随地更随心

还没注册?注册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小程序
电  话:0755-26506094
企业邮箱:kaoshi100@wunding.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紫光信息港C座8楼
版权所有©2013-2024 深圳市考试一百资讯有限公司(kaoshi10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55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