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5-12-16 17:59:30阅读数:3569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发布通知,将于2025年12月17日至19日开展一级建造师考后资格现场核查。核查对象为未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存疑等成绩合格考生,需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报名表、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至指定地点现场审核。逾期未核查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考生关注: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社就函〔2025〕20号)相关规定,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受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杭州考区)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 无法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市建协将以短信方式(考试报名填报的手机号码)通知考生本人。
2025年12月17日——19日(8∶30——11∶30 13∶30——16∶30),核查采取分批次进行,请按短信中通知的时间前来办理。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上城区雷霆路60号长城大厦17楼会议室)。
1.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试报名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以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最高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5.增项考生还需提供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以上资料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请有关单位及考生高度重视核查工作,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71-87227946、87104036
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docx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