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4-02-28 11:18:23阅读数:5693
2023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明确共有141人遗失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证书作废。
2023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明确共有141人遗失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证书作废。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通知原文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张X等141人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信息予以公布,遗失证书作废。
附件:遗失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ztbd/zhongysm/202312/20231206_775557.html
为帮助大家了解更多考试信息,小编还整理了一级造价师证书重新注册条件、流程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1、重新注册条件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满足继续教育条件,即可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相关程序及所需材料按照初始注册程序办理。
2、重新注册流程
一级造价师证书重新注册按照初始注册流程办理,需经过申报、受理、领证3个步骤。也就是说,持证人员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在当地住建厅官网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申报,之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并核查,核查通过后,重新注册已完成,申请人可前往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