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1002020-02-17 17:09:25阅读数:6339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
除了有17项消防产品被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目录外,与此前实行(2011年本)(修正)的目录对比,以下消防产品被移出限制类:
1、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联动型、独立型、区域型、集中型、集中区域兼容型)、消防联动控制器、点型感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除外)、点型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除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3、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
4、防火阀门(包括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木质防火门、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钢质和钢木质防火门、新建初始规模小于6万平方米/年的防火卷帘项目
5、天然橡胶有衬里消防水带、无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湿水带、PVC衬里消防水带
6、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产、加工、装配工艺
7、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供水消防车、供液消防车、泵浦类消防车
8、防火封堵材料、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
在消防改革期间,取消消防产品限制,正好符合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精神:(四)取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将列入《产业结均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的所有消防产品全部取消限制,放开产业政策限制,允许企业自主申诸投资新建项目。将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16类消防产品全部政消强制性产品认证,改为自愿性认证,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认证检验机构均可开展认证、检验工作,检测中对出具的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和销售领域消防部门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发现产品质质量问题,依法查处并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的(四)取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现在前面的已经落实,相信后面各项改革措施即将到来落地。